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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中宁检察: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
2021-11-26    来源: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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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打造过硬检察办案质量,11月24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评查活动开始后,该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评查标准、程序和要求,参与案件评查的人民监督员针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不同类型参评案件随机抽取5件案件进行评查,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评查原则,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执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涉案财物处理是否规范、量刑建议是否得当等方面,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并就评查情况进行逐一点评,认真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

    评查活动结束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注重办案质量,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办案的公开、公正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践行“少捕慎诉”、“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同时,对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以此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实现了该院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引入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的转变。

(文/综合业务部 贾利君  图/政治部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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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宁县人民检察院